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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增强遵规守矩的自觉性

2024-06-21

(通讯员 周斌)6月20日,研究设计院第一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,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。支部书记蔡蓓主持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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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蓓讲授题为《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永葆青春的秘诀》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。她介绍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三次修订过程,从总则到分则详细讲解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。她谈到通过逐章逐条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深刻感受到4个字:严、准、细、爱。严是指标准从严,执行从严;准是指对违纪行为定义更明确,处分尺度更清晰;细是指用列举法逐一列出违纪行为;爱是指爱护,《条例》特别规定了免责条款,鼓励勇于担当,干事创业。党中央时隔5年再次修订《条例》,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,不断完善纪律规矩,始终坚持严的基调,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、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,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、自我完善、自我革新、自我提高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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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部副部长金婧围绕“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”内容作题为《党的廉洁纪律是财务工作的基石》的主题发言。她从实际工作出发,谈到党的廉洁纪律对于财务工作的重要性。一是党的廉洁纪律是财务工作的生命线;二是财务人员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;三是财务人员既要相互合作,又要相互监督;四是财务人员要加强自我学习和能力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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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上,开展警示教育,支部委员陈艳传达校院两级警示教育会精神。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应养成从严修身律己的高度自觉,举一反三,自警自醒,不断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。

我们要深入领会党中央要求,认真学习和把握《条例》,增强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自觉,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、严肃性。党的二十大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重要部署,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明确要求。每个党员干部要警醒、知止,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我们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(审稿 苏纯华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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